第57章 女巫传说_小奥斯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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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女巫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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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愿像妈妈和伊丽莎白那样,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简害羞的扭过脸,“孩子是很好,很可爱,但一个接一个的生,天哪!我光是想想都受不了!”

  “可能这就是女人的命运。”伊丽莎叹息。她没有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是因为那位可怜的福伊德伯爵在小黑斯汀斯出生后不久就掉了脑袋。

  “女人应该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包括该生几个孩子、什么时候生孩子。”简把海伦娜放下来,叫她去找爱丽丝阿姨,小海伦娜挪动着小短腿儿,喊着“爱丽丝阿姨”,跑走了。

  “可这很难做到,男人总是觉得他们应该掌握所有的事情,包括一周做几次爱——”

  表姐妹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了。

  海伦娜找到爱丽丝阿姨的时候,爱丽丝正在给卫斯理写信。

  格莱谢姆夫人又熬了3个多月,终于在两天前寿终正寝。

  天热,就是用冰块保着,遗体也不能放太久,葬礼定在后天,卫斯理希望爱丽丝能回去参加葬礼。

  爱丽丝回信确认会回去,请他节哀。写好了信,封上火漆,喊来席德妮,让她交给男仆,送去邮局。

  凯茜当然要一起回去,她则是给大哥詹姆斯写信,说她俩回去要住在牧师住宅。

  伊丽莎怀孕了,不方便总是跑来跑去;简曾经拒绝过卫斯理的求婚,再见到他多少会有些尴尬,索性也不去了。

  乔治牧师和奥斯汀太太在巴斯,赶不回去,但詹姆斯牧师会为格莱谢姆夫人主持葬礼,奥斯汀家有3名子女参加她的葬礼,已经足够。

  奥利弗邦德菲尔德来到奥斯汀家的时候,爱丽丝正带着海伦娜在弹琴。

  弹琴技巧说不上多好,但自娱自乐的话,足够了;少女娇柔的嗓音,轻轻柔柔的像是拂在心头。他只看到她挺得笔直的背,浓密的深金棕色的头发披散在背上,垂到了腰;她有纤细的腰肢,即使掩藏在宽松的长裙下,也足够令人浮想联翩。

  她说话时候的轻柔甜美的嗓音,她的笑声,她喊着海伦娜的名字,喊着他的名字——

  席德妮向爱丽丝通报,奥利弗少爷来了。

  她停下来,转头看了他一眼,“奥利弗,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有空?”

  “我算着你也该忙完了。”他走到琴凳后面,“你写完了吗?”

  “写完了。”

  “我能看看吗?”

  “不能。我还没有修改,等我修改好了,可以允许你看前10页。”

  “只能看10页?”

  “只能看10页。”

  他假装叹气,“那好吧。”

  海伦娜用稚嫩的嗓音喊他,“奥利弗叔叔。”

  他笑了笑,“海伦娜,你是跟妈妈一起来的吗?”

  海伦娜点头,“跟妈妈一起来的。”

  “那——可爱的海伦娜去找妈妈,好不好?”

  海伦娜摇头,“不,妈妈叫我来找爱丽丝阿姨。”

  奥利弗碰了壁,有点灰溜溜的。他不知道今天海伦娜会来,没有带什么适合送给孩子的小礼物。

  爱丽丝看着他笑,一边喊来了席德妮,“席德妮,把海伦娜带到简那里。”

  “爱丽丝阿姨,我想吃布丁。”

  “好,布丁会有的。席德妮,拿几个布丁送去给勒弗罗伊太太。”

  席德妮带走了海伦娜。

  奥利弗小心的背对着钢琴,坐在琴凳上。

  “在弹谁的曲子?”

  “巴赫。”

  “巴赫?”他很怀疑。他自信听过绝大部分巴赫的钢琴曲,却不记得有她刚才的弹的那一首。

  爱丽丝没有回答他。继续弹琴,但不再唱歌了。

  “爱丽丝,”听了一会儿钢琴曲,奥利弗终于开了口,“我想请你去看舞台剧,你什么时候有空?”

  琴声短暂中断了一下。

  “什么剧?”

  “《仲夏夜之梦》。”

  “最近几天没时间,凯茜要带我回斯蒂文顿一趟。”

  “什么时候回来?”

  “去一天,待两天,回来一天。”

  奥利弗算了一下日期,“那我买周末的票。”

  “我以为你该回牛顿庄园了。”

  “我长大了。”他轻轻的笑了。

  “嗯?”

  “意思是我想待在哪儿都可以。”

  爱丽丝点点头,“你都快要大学毕业了。”

  “爱丽丝,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该长大的时候就长大了——”她突然停下来,很快站起来,“我要去收拾行李了。你要留下来吃饭吗?或者你现在就该走了。”

  “我才刚来。”奥利弗弄不清楚她怎么突然想赶他走。他在伦敦的话,一周总要过来2、3次,也就是这个月她说要很忙,不让他们过来打搅她。

  想着又是小半年没见她,她又长大了一些,他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喜悦——这很奇怪,她其实还是个孩子,顶多只能称为少女,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他应该喜欢那种身材姣好的美人儿,有胸有臀,富有女性魅力的那种成熟女人,而不是什么青涩少女。

  5岁之差在少年时代还不太明显,大家都是孩子,但到他年过18岁之后,就觉得差距有点大了:他已经成年,而她还是孩子。

  要再过几年,等她17、8岁,5岁的差距才又会不那么突兀。

  爱丽丝匆匆离开,把奥利弗甩在客厅里独自纳闷。

  凯茜一会儿过来,见客厅里只有闷坐着的奥利弗,叫住女仆,问爱丽丝去哪儿了。女仆找了一圈,说爱丽丝小姐在自己房间里。

  凯茜跟奥利弗寒暄了几句,奥利弗说他想请爱丽丝看舞台剧,凯茜也说了明天就要回斯蒂文顿,要住几天才回来。奥利弗便说想来爱丽丝今天会很忙,那他就告辞了,等她们回伦敦,派人送信给他,他好去订票。

  凯茜送走了奥利弗,上楼找爱丽丝。

  简带着海伦娜也在爱丽丝房间里,爱丽丝将小外甥女抱在腿上,喂她喝水。

  “奥利弗今天是不是说错话了?”凯茜问。

  简看着小妹妹。

  “没有,不过好像也算说错话了吧。”

  “他说什么了?”

  “他问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姐姐们互相看了一眼。凯茜微笑,“你问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了吗?”

  “我又不是笨蛋,他的意思当然是我现在太小了,他不能跟我谈恋爱——”这个时代正经的男女交往很认真,不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是会被唾弃的。尤其奥利弗这种做事认真、人长得帅家里有钱将来有爵位的男人,要是你跟他谈恋爱,最后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妈妈一定会火冒三丈。爱丽丝一想到这个就烦。

  姐姐们都笑起来,“那你对他是什么感觉呢?”

  “他要是不想跟我谈恋爱,只是跟我出去玩,那倒没什么。不过——要是他以后跟哪位小姐订婚了,我们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来往了。”她闷闷不乐,想着长大真没意思!少年时期还可以不分性别的玩在一起,一旦有人成年了,性别区别就越来越大了。男人一旦觉得你同意了跟他从小伙伴关系转变到情侣关系,就会要求独占,那她就不能跟其他男孩来往了。

  “都是这样的。不过你还小呢,不用着急谈恋爱。”简摸了摸她脑袋。

  她嘟囔,“我才不着急谈恋爱呢,谈恋爱多没劲!恋爱的喜悦是短暂的,之后就是无穷无尽的烦恼——就比如奥利弗吧,朱利安妒忌他妒忌得要命,男爵按照继承人的要求严格要求奥利弗,但却明显宠爱朱利安,以后光是他家的财产这一块就够烦的;男爵还很年轻,没准过几年又会娶个年轻妻子,我可受不了要称呼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女人叫‘母亲’。”

  简抱住她大笑起来,“是是是!你考虑的可真周详!”

  “这是很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好吗!”

  简笑着看了一眼凯茜。

  “再说我现在很忙,我有看不完的书,做不完的写作计划,练琴、画画、做针线活,我忙不过来,我可忙了!”

  姐姐们离开爱丽丝的房间,凯茜就说:“看来她是真的不喜欢奥利弗,我是说,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她还小,不需要现在就烦恼这些。奥利弗也很年轻,他可以等到几年以后再考虑这事。”

  凯茜赞同:“她倒是跟露西完全两样,露西15岁的时候就已经——”她笑了一下:露西15岁的时候喜欢的可是汤姆勒弗罗伊呢。

  “露西比较早熟一点,不过还是有点蠢。”简几乎不记得这件事了。

  “爱丽丝也很早熟,不过她的早熟跟露西的早熟不一样。噢,对了,你听说了吗?露西就快生第二个孩子了。”

  “没人告诉我这个,”简有些伤感的说:“露西很少给我写信。”她嫁给了汤姆勒弗罗伊,也就成了露西家的亲戚。露西的母亲安妮勒弗罗伊太太去年底骑马外出的时候不幸发生了堕马事件,被马踩断肋骨,很快就断气了。简十分哀痛。勒弗罗伊一家搬到阿什后,很快就跟斯蒂文顿的奥斯汀家来往密切,简很喜爱勒弗罗伊太太,结婚之后也信件不断。

  露西今年25岁了,22岁结婚,丈夫是勒弗罗伊太太娘家的一个不算远的亲戚。露西收敛了轻浮急躁的性子,成了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她的性子也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普通少女对恋爱的憧憬,见到漂亮男孩就会觉得自己喜欢他,其实胆子很小,从来没有做出什么私奔的事情来。

  简和汤姆有时候会说到当年的大胆行为,要是当时真私奔了,并且私下举行了婚礼,他俩没准现在就在爱尔兰的什么小镇寂寞度日,汤姆整天喝个烂醉,简抱怨他没赚到饭钱。最后俩人都会感叹年轻的时候真是有点蠢,但那种冲动又难能可贵。

  爱情还是有的,要是汤姆不那么着急继承人的事就更好了。

  爱丽丝第二天便跟凯茜一道出门了。她们走得很早,伊沃戈登8点钟过来,想跟爱丽丝一起吃早餐,才发现她不在家。

  伊沃十分懊恼。

  仆人问他还要留下来吃早餐吗,他说不用,飞快的走出去,命人牵来他的马,骑上马飞奔而去。

  格莱谢姆夫人葬在格莱谢姆家族墓地中,同已逝的丈夫并排,周围都是逝去的先人。

  詹姆斯牧师为格莱谢姆夫人主持了葬礼,尘归尘土归土,牧师结束葬礼词后,卫斯理将手里的白玫瑰放在棺盖上,默念了一句什么。

  工人用绳索将棺木放进墓穴,卫斯理抓起一把土,洒在棺盖上。

  葬礼仪式很简短,也没有家属发言什么的,牧师念了祷文也就结束了。

  参加葬礼的客人陆续离开,卫斯理仍然站在墓穴旁,怅然的看着墓穴里的棺木。

  詹姆斯牧师拍了拍他肩膀。

  “卫斯理先生。”

  卫斯理转眼看了爱丽丝一眼,“爱丽丝。”他神情郁郁,似乎又瘦回了原本的样子。

  “谢谢你能来参加姨妈的葬礼。”他穿着一身全黑的衣服。

  “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说,人为什么会死呢?”

  “这是……上帝的意思?”

  “人总归要有一死,这我明白,但你最亲近的人离开了,这就很让人受不了了。我母亲很早就去世,格莱谢姆夫人对我就像亲生母亲。爱丽丝,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不在了——”他难过的捂着眼睛。

  “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但死亡会是所有人的终点。总有一天,你,还有我,都会面对死亡。死亡并不可怕,反正你死了之后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了,你什么都不会记得,也不会感到疼痛。”

  “你说,真的有死后的世界吗?”

  “可能吧。”

  他轻声说:“那我愿意让她的灵魂去往天堂。”

  爱丽丝在斯蒂文顿多住了一天,临走的前一天,去了格莱谢姆庄园。

  庄园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化,大宅前的水池仍然种着睡莲,好几种不同的睡莲,正在花期,开满美丽的睡莲花。

  “你以后要怎么办呢?以后就住在这儿了吗?”爱丽丝看着满池的睡莲,想起几年前在这儿画睡莲的时候。

  “住一阵子,然后再考虑将来。”

  “你喜欢做什么事情吗?你好像从来没有说过。”

  “你知道我不需要做什么具体的工作的。”卫斯理的精神比葬礼那天好了一些,“不过你也知道,要是让我待在庄园里,整天只想着怎么玩、怎么花钱,这种事情我还没有学会,所以我可能会去伦敦待几个月,认真考虑发展一项事业。”

  “你该将你这几年出国游历的见闻写下来。”爱丽丝提议。卫斯理在牛津大学学的也是文学,不过写作这种事情讲的是天赋,卫斯理在文学创作这方面的天赋一般,也就是个讲清楚事情的水平。他写信很有条理性,跟威廉那种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风格迥然不同,适合作为一个记录者。

  “我会考虑的。你呢?你将来准备做什么?”他回了英格兰后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格莱谢姆庄园,没见过几次爱丽丝。

  “每年写一本小说,这样等我老了的时候,我就能骄傲的宣称我也是著作等身的大作家啦。”爱丽丝仰着小脸。

  “——我真有点惭愧,你……和简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对将来很有主见,可我——”他叹气,“现在我总算知道为什么简会拒绝我了。”

  汤姆勒弗罗伊也是很早就对自己有了职业规划,所以简会喜欢汤姆也很正常。

  爱丽丝真想说“不,简只是看脸”。好吧,确实她不能瞎猜简当时怎么想的,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变成什么样子,简也不会喜欢他。

  “爱丽丝!”有人远远的就开始喊她的名字,是骑马归来的格兰特邓波儿。

  卫斯理皱了皱眉。

  也不知道这熊孩子为什么非要跟着姐夫姐姐来格莱谢姆,难道真的像威廉金斯利说的,格兰特喜欢爱丽丝?所以知道爱丽丝会来格莱谢姆,他就也跟着来了?金斯利夫妇带着格兰特,跟奥斯汀姐妹约好了明天一早一起出发,返回伦敦。

  格兰特直到俩人身边才猛地勒住马,看着爱丽丝,笑盈盈的说:“爱丽丝,你想骑马吗?”朝她伸出手,“我可以带你一块儿骑马。”

  这是一个长得很好的男孩,个子很高,相貌英俊,笑容可爱,很瘦,身姿挺拔,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有时候不太讲究礼节。

  格兰特在英格兰住了半年,口音有点改了,但不时仍然漏出美国南方口音,英格兰本地人能很快分辨出他不是本国人。

  “不要。”爱丽丝拒绝了。

  格兰特利落的翻身下马,这才向卫斯理打招呼,“卫斯理先生。”

  卫斯理也向他点头致意。

  “一会儿我送你回家吧。”格兰特殷勤的说。

  “我跟姐姐一起来的,为什么要你送?”

  “这是礼节问题。你以前就住在斯蒂文顿对吗?我想看看你长大的地方。”

  “乡下没什么好看的。”

  格兰特小声嘀咕,“真小气,我就是想多了解你一点,不行吗?”

  卫斯理又忍不住要皱眉。

  爱丽丝没有理会他的反问句,指着水池里的睡莲说:“我想带几棵睡莲回去,你帮我挖几棵。”

  “啊?要怎么挖?”格兰特愣住。

  “去问花匠。”

  等到奥斯汀姐妹乘坐马车离开,格兰特正划着船在水池里指挥花匠挖睡莲。

  他抬头见是奥斯汀家的马车,着急的喊:“你怎么不等等我就走了!”他站了起来,小船左右晃动,他站立不稳,一头扎进了水池里。

  爱丽丝透过车窗见他栽进水池,乐得直笑。

  “调皮!你根本不想要睡莲,为什么骗他去给你挖睡莲?”

  “他反正也是闲着,给他找点事情做。”

  莎莉不知道弟弟是为了给爱丽丝挖睡莲才掉进水池的,还以为是他贪玩,责备他怎么还像个孩子,不稳重,母亲怎么能放心他一个人去牛津上大学。

  威廉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但他够聪明,猜出来了——格兰特这么大的男孩,已经过了没事跑去水池里玩的年纪,所以多半还是为了讨好爱丽丝。

  他和卫斯理都不认为爱丽丝会喜欢格兰特,卫斯理是从家世方面考虑的,邓波儿家是从白金汉郡的小乡村里走出去的暴发户,而爱丽丝的父母先祖有羊毛大富商和男爵,爱丽丝自己又不差钱,邓波儿家除非能跟贝克福德家的财产相比,不然奥斯汀家不会考虑格兰特;

  威廉则说,爱丽丝是个有眼光的女孩,格兰特从目前来看,距离爱丽丝的境界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她不会喜欢一个没有远大目标的男孩,再说,她还很小呐,格兰特的单恋对她来说,她可能根本没放在心上。

  奥斯汀姐妹都没把格兰特掉进水池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返程的路上,中途在驿站休息,威廉先下了马车,过去扶了凯茜和爱丽丝下车。格兰特则扶了姐姐莎莉下车。

  驿站外面的路面上都是马粪,天热,马吃的饲料是黄豆渣、花生渣和青草,纯草料的马粪味道不大,但加上黄豆渣和花生渣,马粪的味道就有点不可名状了。爱丽丝皱着小鼻子,用手帕捂住鼻子和嘴。

  要说这个时代的旅行有什么不便的地方,最大的问题一个是速度太慢,第二个问题就是马粪了。

  别说驿站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清理马粪的习惯和意识,就是伦敦街头也很糟糕,马车多的地方,永远都有马粪问题。威廉说,就算现在欧洲最繁华的城市巴黎,街道上也是马粪问题,有闲汉专门在街道上马粪极多的路段铺着木板,以供行人行走,当然,得收费,据说一天下来,能收好几十法郎呢!

  还有一个难以启齿但又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如厕问题。

  驿站有洗手间还算好说,但路边又不可能到处是厕所,所以如果你要是走了颇长一段路还没有走到下一个驿站,就得面临这个重大问题。

  那么,这个严重的问题要如何解决呢?男人还好一点,停下马车随便找棵树就好了,女人可没法纯天然,这个时候就需要仆人了。仆人用围帐围出一块地方,太太小姐们才能优雅的解决实际问题。

  仆人在马车下面铺了木板,爱丽丝搭着威廉的手臂下了马车,踩着木板走到驿站门前台阶上。

  到了驿站附属的餐馆里,威廉、格兰特各自要了一杯啤酒,凯茜、爱丽丝、莎莉喝自己带的玫瑰水。食物则是随便点了一些,天热,驿站餐馆的食物也不会有多好吃,几个人吃的都不多。

  格兰特低声对爱丽丝说,在伦敦喝到过很不错的啤酒,回了伦敦就带她去尝尝;又问她喜欢那天他送过去的睡莲吗。爱丽丝收下了睡莲,但留在斯蒂文顿詹姆斯家了,没有带走。

  “噢!我还看到你以前在格莱谢姆画的睡莲了!很漂亮!威廉说你的技巧不算很好,但用色非常好,我很喜欢。可是,”他悄悄瞥了一眼威廉,“卫斯理先生不肯送给我,明明有好几幅呢。”

  爱丽丝记起来当年确实画了很多张睡莲,有些带回家了,有些就放在格莱谢姆庄园,没想到卫斯理会翻出那些画。

  “我现在会画人物肖像了,不如改天你到我家来,我给你画一幅肖像。”

  格兰特马上高兴起来,“那好!我明天就去找你。”

  “明天不行,我得在家休息。”

  “周末呢?”

  “周末奥利弗请我和凯茜看舞台剧。”

  格兰特顿时沉下脸,“那你也得答应我的邀请,我也想请你看舞台剧,或是——我们去看马戏团表演吧。”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答应了奥利弗,就得也答应你的邀请?”

  “那你凭什么答应了跟他出去,却不答应跟我出去?”

  爱丽丝不想说话了,“我吃好了。”她站了起来,“我先出去了。”

  格兰特一脸莫名,“你刚吃了一点——”

  莎莉扶额:这个弟弟也真的够笨的!

  凯茜叫正在另一张桌上吃饭的席德妮跟着爱丽丝,雅各布也不吃了,匆匆漱口擦嘴,跟了出去。

  爱丽丝在驿站旁边的店铺里随便转了转,买了一些杏子,让席德妮拿去洗干净。

  雅各布问:“你没吃饱吧?”

  “没吃饱。什么都不想吃了。”

  “奥斯汀太太让我带了几个葡萄干面包,说你以前一直爱吃的,备着路上万一你饿了。”

  “好,等一下你拿给我。”想想格兰特这个臭小孩说的什么话,还是好生气啊。但她不会跟人吵架,只能走开。

  可爱的男孩子一旦开始妒忌就变得不那么可爱了。

  回了伦敦,格兰特一连好几天都没见到爱丽丝,他郁闷坏了,问威廉:“那天爱丽丝是生气了吧?”他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生气?我说错了什么吗?”

  “你居然不知道你哪里说错了?”威廉惊叹,“你为什么要跟奥利弗比?他们从小就认识,奥利弗就算不是男爵的继承人,也是个很好的男孩子,他跟爱丽丝之间的友情,你觉得能跟你这个只不过认识她半年的人相比吗?”

  “我认识她8个月了!”格兰特不服气的说:“这又不是以认识时间长短来定的。但是——”他很苦恼,“爱丽丝跟我认识的其他的15岁的女孩不一样,她——”

  他低下头,“我喜欢她,我讨厌那个奥利弗,讨厌伊沃戈登,我讨厌所有认识她的男孩,包括男人,只要他们不姓奥斯汀。”

  “得了,别想那么多了,我看,是你认识的可爱女孩子太少了,这样吧,我们临走之前,为你开一个舞会,只邀请漂亮可爱的未婚女孩,你说怎么样?”他和莎莉原本应该出去度蜜月的,但因为要去格莱谢姆参加葬礼,便推迟了行程。

  格兰特耸耸肩,“我无所谓。”

  《仲夏夜之梦》是一出有趣的舞台剧,莎士比亚作品,伦敦西区常年都有剧院上演莎士比亚剧目,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起,莎士比亚一直都是英格兰人民最耳熟能详的剧作家。

  奥利弗订了一个比较好的包厢,包厢不能距离舞台太近,第一个包厢视角不太好,但又不能太远,正对舞台的最好的包厢很难订到,那么就退而求其次,订旁边的包厢。

  包厢里坐了4个人:爱丽丝、凯茜、奥利弗、席德妮;席德妮坐在爱丽丝身后,奥利弗的贴身男仆站在门边。

  他们都看过莎士比亚的原著,对于剧情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也不怎么说话。

  幕间休息的时候,有人过来跟奥利弗寒暄,他出了包厢,到走廊上跟人说话,顺便卷根烟卷抽。要说大学生涯有什么“好处”,那就是乖孩子进去就学了一堆吃喝玩乐的新鲜玩意,在没有正式进入成年人的世界之前,大学就是一个小型世界,考验所有学生。

  你得很有克制力,才会控制住花钱的欲望。

  奥利弗跟威廉差不多,一年有1000镑的零花钱,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不算在内;朱利安也是一年1000镑零花钱,邦德菲尔德男爵倒不至于在这方面差别待遇。1000镑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亨利哥哥在牛津上学的时候,一年顶多只有50镑而已。

  整个夏天就是在各种游玩中度过的。

  奥利弗、伊沃、拜伦、格兰特都常来奥斯汀家,有时候男孩们会碰到一起,不过都还维持了表面的和平。

  爱丽丝修改了一遍新书之后,将前5章拿给奥利弗看,奥利弗不露痕迹的夸了她一通,问她准备什么时候拿去出版。家里有个出版社的好处就是,只要她想出版,随时能够出版。

  “我觉得有些地方写的还不够好,”爱丽丝犹豫着,“我想至少再修改一次,把一些不合逻辑的地方修改了。”

  “我还没有看过后面的章节,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能看全文吗?”

  “不行,你要是现在就看了,等到出版之后再看,就没有新鲜感了。”

  “我保证到时候还会认认真真从头到尾仔细看一遍。”

  “你一次不能拿走太多,我只有一份稿件,没有备份。”这时候不免要痛恨手写时代,即使有打字机,400页的长篇小说,她也不会没事就多打一份的,就连修改,也是直接在稿纸上修改,以至于整本手稿上添添画画,字迹很不好辨认。

  说是没有备份,但还是重新打了一份,打完100页后,就将这100页原稿派雅各布送去给奥利弗。

  这本小说的名字叫《深渊的凝视》,是从《英格兰恐怖故事》中的一个短篇扩展而来,添加了人物、地点、故事,主线是一个12岁的女孩,副线有两条,一条是女孩的父母,一条是另一对年轻情人。

  故事从一个普通的早晨开始说起。

  12岁的女孩玛格丽特在一阵疼痛中醒来,她的卧室里发生了原因不明的小型火灾,整个房间都被点燃了,但火势没有蔓延出她的卧室,而是烧焦了房间里的所有家具和墙壁、天花板、地板,烧光了她的头发,她感受到的疼痛就是因为头发被烧光了;

  玛格丽特哭着去找父母,却发现她的父母互相拥抱着,死在花园里;

  接着是父母的葬礼、收养她的亲戚;亲戚接走她的路上,马车里又发生了原因不明的火灾,亲戚夫妇被烧死了,但玛格丽特仍然安然无恙。

  到这儿故事才算开了头。

  玛格丽特收到了父母和亲戚留下的两笔遗产,法官临时指定了一个远房堂兄作为她的监护人,但玛格丽特并没有按照原定计划前去投靠她的监护人。

  她没法再在家乡待下去,因为人们认为她“不详”,是个自带灾祸体质的人,甚至有人翻出中世纪的“女巫”传说,一口咬定是她用巫术杀了自己的父母和亲戚。乡民们因为迷信和恐惧,在一个刮着大风的夜晚来到玛格丽特家,想要杀死她;

  玛格丽特想要逃跑,差一点没跑掉,但最后还是成功逃跑了;在她离开了家之后,那些想要杀死她的人被一阵狂风卷裹着,飞到了半空中,然后拆成了碎块落了下来。

  于是,更加证实了玛格丽特的女巫身份。

  之后则是玛格丽特的逃跑旅程,中间伴随着种种不可思议的事件,她走过的地方,不是死了人,就是死了大批牲畜,人们害怕她,但又不敢真的伤害她。

  奥利弗连夜看完了前100页。第二天凌晨才睡着。下午起床后,收好稿纸,便连忙去了奥斯汀家。

  “你写的棒极了!”奥利弗真情实意的猛夸了她10分钟,夸得爱丽丝自信心爆棚,美滋滋的。“我迫不及待想要看下面的故事,不然我可连觉都睡不好了。”

  “可我还没有重新打完呢。”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奥利弗参照阿萨的话,伊沃就参照荷兰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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