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苦艾酒_小奥斯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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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苦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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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家伙有什么好的?他能跟奥利弗比吗?”

  “我以为你讨厌奥利弗。”

  “可他是我哥哥。”

  ——懂了,他是非常妒忌哥哥,但就是那种小孩子的妒忌。

  “你父亲应该好好教教你什么是兄弟友爱。”

  “那就不劳你操心了。”朱利安撇嘴,“你看我哥哥,他就不知道找我们的表亲去拦着伊沃。伊沃有什么好的?就凭他姐姐多吗?”

  “你们以前——你跟伊沃不是好朋友吗?”伊沃被人拉着说话,走不开,眼睛却一直往这边瞟。

  “朋友是一回事,兄弟是另外一回事。”朱利安从仆人端着的盘子里拿了两杯酒,递给她一杯。“说起来,你不是一直都跟奥利弗玩的吗?难道你更喜欢笨蛋,而不是更聪明更好看的那个?”

  爱丽丝笑了一下,“我应该告诉奥利弗,其实你很关心他。”

  “才、才不是呢!”

  伊沃终于能过来了,“朱利安。”一边跟少年玩伴打招呼,一边不动声色的将爱丽丝挡在身后。

  直到他们离开舞会,坐上马车,伊沃才问:“朱利安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

  他一脸怀疑:“他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家伙。”

  “他还能说什么?他说了,我高兴听就听几句,不高兴我就当他是狗叫。”

  坐在对面的苏珊“噗嗤”一下笑了。

  威廉贝克福德笑眯眯的,没有纠正她的用词。在很多小细节上,贝克福德相当随意。

  “那就好。”伊沃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有点担心朱利安突然也喜欢她。说起来爱丽丝跟他们在一起玩的时候,奥利弗从来不会带上朱利安,因为爱丽丝一直就不待见朱利安,觉得他莫名其妙。

  第二天,邦德菲尔德男爵突然带着两个儿子过来拜访戈登夫妇。

  来的非常早,在戈登家吃早餐之前就来了。

  爱丽丝正跟苏珊、戈登小姐们在外面花园散步,奥利弗、朱利安兄弟过来了。

  兄弟俩向小姐们行礼,女孩子们随即屈膝还礼。

  奥利弗随即说:“贝克福德小姐,我想跟奥斯汀小姐单独说几句话。”

  苏珊随即看了看爱丽丝,得到她的同意,才点了点头。

  戈登小姐们都不想走。奥利弗是弟弟的情敌,可不能给他机会单独见爱丽丝。

  朱利安立即迎上戈登小姐们,拦住了她们。

  奥利弗陪着她默默往前走了一会儿,“爱丽丝,昨晚——昨晚一直没有机会跟你说上话。”

  “你太好脾气了,你到现在都没有学会拒绝吗?”

  “对小姐们,可能不太好说出拒绝的话。”他当然知道昨晚戈登小姐们是什么意思,家里有几个姐妹有时候还真是神助攻。

  “你想跟我说什么?”

  “嗯……爱丽丝,我们认识了6年了,你刚到戴尔斯福特的时候,才10岁。”

  “10岁半。”

  他笑了笑,“你现在16岁半了,其实,我原本是想等你到17岁,或者18岁再跟你说这些的。你也许认为我太温和,以前……一起玩的时候,我总是让着你,让着伊沃、乔治,那不是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争强好胜’,而是我什么都有了,我没必要为了一个游戏非得争出一个胜负。对男孩来说,不,对男人来说,胜负是很重要,但不是每一项都很重要。不过,我可能是把事情想得太好,而忘了考虑你的意愿。”

  他停下来,演望着不远处的园林植物看了十几秒钟,随即转头看着她,“你选择了伊沃,我都快要妒忌疯了。他一直是个幸运的家伙,从前你就比较喜欢他,要是伊沃不在,你有时候都不愿出来玩,所以我不得不每次都叫上伊沃,但那时候,我以为你只是喜欢一个能跟你玩到一起去的男孩。而爱情,恋爱或是结婚,那不一样。”

  “伊沃不仅仅是一个玩伴,他很好。”想了想,挽救一下,“你也很好,但你跟伊沃真的不一样。”

  “是哪里不一样?我知道你不在意金钱,也不在意爵位,那你到底在意什么呢?”

  “就是——那种感觉吧。伊沃能让我高兴。”

  奥利弗这下子终于表现出惊讶了,“就这么简单?”

  “人活着很累,能得到快乐才是比较重要的。我什么都不缺,有钱就有社会地位,奥斯汀家这几年赚了一些钱,足够我过上任何我想过的生活,我就不会为了钱或是爵位勉强自己。”

  “我不会用钱或是爵位逼迫你。”奥利弗急忙说。

  “我知道你不会。你的问题就是你太温柔了,这不是缺点,但你应该学着自私一点。你的天性优秀得不像是一个贵族的继承人,大多数时候,你非常好。你适合——”她顿了一下,“凯茜说你适合成为一个丈夫,我要是想结婚的话,你可能是最适合我的那个人。但我,我可能不会结婚。”

  奥利弗糊涂了,“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想结婚?还是不想跟伊沃结婚?”

  “跟其他人无关,我就是不想结婚。你知道我现在一年赚多少钱吗?”

  “保守估计,1000到2000镑,将来会更多。”

  “对。你看,你、伊沃、乔治,甚至包括朱利安,你们将来都不会工作,用不着自己赚钱,你们能做的最大的商业决策就是该不该继续置办田产和房产。你们跟我不一样,我想自己赚钱,我也能做到用自己学到的技能来赚钱,你想一想,这样的我,适合结婚吗?”

  “你想自己赚钱,跟你想不想结婚没有冲突。”

  “或者我应该这么说,我有自己的思想,你——你们别想要我在家做贤妻良母,再说,结婚后女性就没有自己的财产权了,一直未婚反而能保有财产权,那么我为什么要选择结婚呢?而如果我不想结婚,你又有爵位需要传给你的儿子,我又怎么可能适合你呢?”

  奥利弗的三观受到了精准打击,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她是这么想的。

  这个时代到处都是终生未婚的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女性结婚率最高,因为她们没有钱,只能为了生存而结婚;苏珊那样的富豪阶层或是父兄有爵位的女性结婚率也高,因为家庭压力,都会希望她们能嫁给门当户对的男人;反而是爱丽丝这种乡绅阶层的高级一层,单身女性最多,她们不婚的原因各异,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嫁妆,有些则是因为兄弟贪婪,抓着姐妹们的嫁妆不放。

  而像爱丽丝这样,哥哥们都有钱,教养又好,兄妹友爱,她自己也不缺钱,却主动想要选择不婚,其实还是很少的。

  “你还太年轻,你现在这么想,是因为凯茜对你的影响。”想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你要是真的谁都不选,我倒没那么难过了。可你现在……明明选择了伊沃,可你居然又说什么不会结婚。你对伊沃也说了同样的话吗?”

  “说了。”

  “他没有被你弄糊涂吗?他没有发火吗?”

  “他可能没有听懂我真正的意思。你听懂了吗?”

  “我听懂了,这又不难理解。”这确实是一个新的大难题。他发现,这个难题是无解的。“那你的意思就是,你不会接受我的求爱了,是吗?”

  “不会。”

  “可你也不可能总是和伊沃保持目前这种状态,他肯定会向你求婚的。你要是拒绝了他,就没有想过他会受到伤害吗?”

  “那你能吗?”

  “——我不能。”他十分痛苦,“我是想要跟你结婚的,我熟悉你的性格、你的脾气,你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你喜欢玩的玩意我都会,你想要玩什么我都可以陪着你,你想去哪儿玩都可以,去欧洲、或是去美洲都可以,要是你喜欢远东,我也可以陪你去。你想住在哪里都随便你,你想一辈子都写小说,我也绝对支持。可我一定要跟你结婚,不然,你要是自由之身,你肯定会走掉的,这甚至跟我是不是足够理解你无关。你不喜欢受束缚,你到现在还没有离开家,是因为第一你年龄太小,第二,你的父母还都健在。”

  这会儿换成爱丽丝感到惊讶了:别的不说,最后一点他确实说对了。

  乔治牧师年纪大了,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再怎么去疗养,精气神也不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去世,她不想在他离世的时候远在他乡,赶不及回来见他最后一面。

  所以可见,奥利弗真的是很懂她,这一点又要比伊沃强多了。

  “别说这个了。”

  “我今天就是来跟你专门说这件事情的。要是你能给我希望,我可以等你,等你厌烦了伊沃,跟他分手。”

  “那有分别吗?我不会答应伊沃的求婚,肯定也不会答应你的求婚。”

  “我有希望,希望你再长大几岁之后,改变现在的主意。”

  “我已经想好了。结婚没劲,特别没劲,恋爱就足够了。我只要快乐,只想要快乐,任何一件事情要是让我不快乐了,我就放弃它。”

  奥利弗深深吸了一口气,“你才16岁半,要是等到你26岁半还是同样的想法,那我就承认自己的失败,我会考虑找一个跟我差不多出身的女孩结婚,如果我有个女儿,我会给她起名叫爱丽丝。”

  他握住她的左手,低头吻在她手指的戒指上,“我爱你,我蓝眼睛的小黄鹂。我对你的爱是没有期限的,但我的等待是有期限的。”

  伊沃很想知道奥利弗到底都跟她说了些什么,但爱丽丝一句话也没跟他说。

  他疑虑重重,抓心挠肺,带着怀疑,返回了牛津大学。

  贝克福德父女加爱丽丝,也终于再次出发,先往西,去了威尔士的加的夫,再往北,从伯明翰到利物浦、曼彻斯特,越过古罗马长城遗址,一直到苏格兰的格拉斯哥,参观了格拉斯哥大学,本来还想去更北的阿伯丁,但此时已经10月底,天气越来越冷,苏珊和爱丽丝都不想再往北去了。

  于是从格拉斯哥折返,从东部和中部走,经由设菲尔德、考文垂,路过剑桥。

  剑桥大学跟牛津大学类似,都是围绕着大学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一圈一圈往外扩展。学生日渐增多,各种设施也应有尽有,比如小旅馆、酒馆等等专注玩耍的地方。

  某家小酒馆里,乔治拜伦喝得醉醺醺的,跟几个年轻男人一起高声喧哗着。男人们窝在一起,尤其喝醉了之后,讨论的基本就全是女人了。

  淑女们是不能拿来说笑的,那会很轻浮,但那些以做情妇为生的女人们就可以随便开玩笑了。他们说到住在某某小屋的某个女人,粗俗的讨论她的胸和大腿,暧昧的挤眉弄眼,说到得意处哄堂大笑。

  但是,忽然之间,小酒馆里变得安静下来,人人都在往门口看。

  一个穿着男式呢子大衣的女孩出现在门口,正脱下外面穿着的狐皮滚边长斗篷,递给一旁的高大男人。很快脱下男式的皮手套,手上还戴了一副乳白色的小羊皮手套,随手接过身后男仆手里的马鞭。

  她有一头浓密的棕褐色的长发,从鬓边一路向后编起,露出雪白姣好的面容。

  呢子大衣里面穿着男式的V领毛衣,白衬衫领子的褶边,穿着伦敦最新流行的长裤,粗花呢面料,配一双短筒靴,不是那种传统的马裤加长筒袜和皮靴的搭配。

  可以说穿的很新潮,又因为是女孩,还是个漂亮女孩,于是十分醒目,小酒馆一时之间像是被定住了,没有人说话、喝酒,都看着她。

  穿着讲究,姿态自然也是受过良好教养的模样,是一位淑女,只是不知道淑女为什么会跑来小酒馆?小酒馆里是有女人,但都是“那种”女人,跟淑女的差距可以说是天差地别了。

  小酒馆面积不大,她睃了一圈,很快就找到目标,径直走过来。

  乔治拜伦喝醉了,但还不至于醉到看不清她的脸。

  他从看到她之后就一直在发愣,“爱丽丝?你怎么来了?”

  爱丽丝迅速打量了一番拜伦身边的人:年龄都不算大,大部分是男人,还有几个三陪的女人,看起来非常之庸俗。

  她很纳闷:拜伦居然能容忍跟这些人出来浪?

  “伊沃说你整天喝得烂醉,所以我来看看你。”

  “你怎么——你特地来看我的吗?”拜伦有点糊涂。伊沃其实暑假给他写信说过爱丽丝在环游英国,但他一直以为她早就返回伦敦了。

  “我路过。”男仆早把拜伦身边的女人赶走,掏出手帕擦了又擦椅子,才请她坐下。“你还没喝完吗?我怕你走不动路,特地叫了乔治一起来。”乔治是贝克福德家的男仆。

  拜伦眯着眼睛看着她,口中酒气浓重,爱丽丝不得不拿手帕捂住鼻子,嫌弃的说:“你臭死了,你要是不喝了,我们就离开这儿。”

  他将脑袋靠在她肩头,“你带钱了吗?我欠了一些酒钱。”

  爱丽丝嫌弃的推开他,“滚开!别以为你喝醉了就可以不讲规矩。”转头对雅各布说:“去把乔治少爷的账结了,300镑以内全部结清,超过300镑结一半。”

  酒友们将其他几个女人都打发走了。

  有人问她要喝酒吗,她摇头:才看不上这种小酒馆里的啤酒或是威士忌呢。

  雅各布一会儿回来了,说酒钱是100多镑,不到200镑,已经结清了。

  100多镑的酒足够把拜伦放里面淹死,淹死100个拜伦也足够了,所以要么他整天喝个烂醉,要么就是充冤大头,时常为酒友买单。这不过是一家酒馆,没准别的酒馆也挂着账呢。

  爱丽丝可不准备帮他结清所有外债,她随即站了起来,要男仆乔治架起拜伦,送他回宿舍。

  刚出酒馆的门,拜伦就吐了一地。

  爱丽丝赶紧又走开几步,捂着鼻子,“你可真糟糕!”对雅各布说:“去酒馆要一杯白水,给他漱漱口。”

  拜伦靠在酒馆门廊的柱子上,醉醺醺的笑着,“伊沃呢?”

  “他不是在牛津吗?问得好奇怪。”

  “噢!对!我都忘记了!你拿着马鞭,你是骑马来的吗?”

  “没有,马鞭是用来抽人的,要是你不老实一点,我就用马鞭抽你一顿。”

  拜伦大笑,“就像你抽埃文那一顿一样?”

  “对,就像当年抽埃文一样。”她甩了甩马鞭,马鞭在冷冽的空气中挥动,发出了轻微的哨声。

  “爱丽丝,你今天真美。”

  “我一直都很美的好吧?”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雅各布拿了白水出来,拜伦漱了口,又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了,这才说:“我好多了,我们赶快回去吧,外面太冷了。”

  “你的斗篷呢?”

  “卖掉了。”

  真是个败家子!

  “你穷到需要卖衣服了吗?”

  “也许是送人了,谁记得这么多呢?”拜伦不在意的摆摆手。

  他一个人住一整栋宿舍小楼,卧室在楼上,楼下客厅里很乱。

  “你的仆人呢?怎么不给你收拾一下房间?”

  “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啊,这个该死的混蛋!是不是又偷懒了!”

  爱丽丝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个样子,仆人肯定不会拿主人当一回事,没准就拿着主人的钱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滚去睡觉吧。乔治今晚会留下,”男仆乔治吃惊脸。“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贝克福德先生住在国王旅馆里,你明天一早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早餐。”

  她用马鞭的末梢轻拍一下拜伦脸庞,“听到没有?”

  “知道啦。”

  “乔治,早上6点就把他叫起来,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给他脸上来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次日一早,乔治拜伦精精神神的出现在国王旅馆的餐厅里。

  爱丽丝让雅各布给了男仆乔治5先令的小费,打发走男仆。

  拜伦恭敬的对贝克福德先生行礼,又跟苏珊、爱丽丝行礼。

  规规矩矩的吃过早餐,拜伦陪着他们三人在剑桥大学校区里转悠了1个多小时。贝克福德对剑桥大学的兴趣不大,觉得大学教育只能教出来平庸之才,真正聪慧的人不需要进大学学习,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费时间在大学里。

  拜伦即兴做了一首诗,说的是昨晚爱丽丝去小酒馆找他这件事。贝克福德说他在作诗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点酒,并对他说了苦艾酒的好处,一杯抵八杯。

  爱丽丝说他喝酒喝得太多,轻则酒精肝,重则酒精肾。

  苏珊问什么是“酒精肝”。

  爱丽丝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块猪肉或是牛肉,泡它个十来天,这块肉能都当蜡烛点燃了,更何况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内脏都会坏掉。”

  苏珊觉得有点道理,但可能还需要实验来证明。又问“酒精肾”是什么?

  贝克福德便打断了她们的对话,说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伦虽然也不知道什么是“酒精肾”,但酒多伤身从他父亲身上就知道了,他父亲被称为“疯狂的杰克MadJack”,有钱喝酒没钱吃的好一点,35岁就死于肺结核。

  他悄悄问爱丽丝,是不是不喜欢他喝酒。又惨遭嫌弃:“喝太多酒就会吐,臭死了。”

  他便有点讪讪,毕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呕吐可真是太没有形象了!

  虽然吧,爱丽丝跟他相差不到两岁,少年时期在一起玩了那么久,他什么狼狈样子她都见过了,可还真没有见过他喝醉。他就是再洒脱,这种没教养的事情也不适合让小伙伴看见。

  便小声说:“那我以后不喝酒了,不过可能没法一下子戒掉,总之,会少喝一点。”

  “苦艾酒也别喝的太多。”

  “好。”论起苦艾酒这种文学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过了。苦艾酒也讲究品质,好的苦艾酒确实很不错,能很快达到让人飘飘欲仙的地步,还不上头,不会有太难过的宿醉。

  作者有话要说:

  *苦艾酒就是《全蚀狂爱》里兰波和魏尔伦喝的那种会变绿的酒,苦艾酒据说有致幻作用,所以在19世纪文艺青年圈里很受欢迎。

  *19世纪初期已经开始流行现代长裤了,就是裤长到脚踝的这种,不过流行范围还不太广,时髦的人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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