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赶会_重生90,弥补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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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赶会

  就这样。

  只要没有特殊的情况,秦天都会带着妹妹,还有家里的两条狗去土山那边挖土鳖。

  有的时候需要放牛,他也会把大黑带着这边吃草。

  土山这边的草也是很多的,让大黑吃饱是绰绰有余的。

  秦天挖土鳖的时候,秦苒则和小黑,阿黄一起玩耍,摘野花,追小鸟,土山脚下,不时传来了秦苒开心的笑声。

  时间一晃就来到了四月底,二十多天的时间过去了,秦天晒干的土鳖也有十五六斤了。

  挖土鳖的艰辛,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连续二十多天不断的挖土鳖,如果不是真的缺钱,秦天早就放弃了。

  他挖到的土鳖,一部分晒干了准备卖钱,还有一部分他送进了空间之中养了起来。

  空间那么大的面积,养土鳖还是足够的。

  不过,为了不让空间里的野鸡和老母鸡叨吃,养殖土鳖的那片区域,秦天还专门用栅栏围了起来。

  “弟弟,这东西真的可以卖钱吗?”

  大姐秦晴看着秦天装起来的干土鳖,在一旁满是不相信的问道。

  秦晴这么问在秦天看来很正常。

  别说是在九零年代,就是进入了千禧年,他们秦家村也没有人去挖土鳖卖钱。

  教育程度不同,接受的信息面又很狭窄,不知道土鳖可以卖钱很正常。

  虽说秦晴也是高中毕业,但是她的信息接受面太狭窄了。

  九零年代,毕竟不是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各种信息网上直接一搜就能知道。

  在这个年代,信息传递毫不夸张的说基本都是靠吼的。

  整个秦家村一千多户人家,电话目前也就只有大队部有,有什么事情,都是大队部用大喇叭广播。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特色。

  “当然可以了大姐,这还是我从你给我的书上看到的。”

  这话秦天可不是胡说的,他在去年的时候,就围了掩饰自己,就缠着自己大姐教他认字了,而且他故意把自己表现的很聪明。

  一年多的时间,秦晴已经教会了他上千个汉字。

  1990年最新版的《辞海》中,记录的汉字也不过14800多个,而我们常用的也不过三千多个汉字而已。

  一千多个汉字,已经不影响秦天的基本阅读了。

  “书上?那本书上,我怎么不知道?”

  听到秦天说在书上看到的,秦晴就更疑惑的,自己的书,自己怎么不知道。

  对于自己弟弟秦天认字这方面,秦晴也甘拜下风,在她的心里,自己的弟弟就是一个天才。

  “忘了,你的书那么多,我怎么知道。”

  “好了大姐,我们赶紧出发吧,再晚人就多了。”

  秦天为了转移话题,赶紧催促自己的大姐出发去赶会。

  赶会,也称之为赶集。

  他们这都叫会。

  秦家村属于尉州镇,而尉州镇的会是农历的一,四,七。

  每逢一四七镇上就会有集市,周围十里八村的人都会来赶会。

  卖掉家里一些富裕的东西,然后再买一些家里缺的东西。

  尉州镇的集会在他们兴阳县那都是首屈一指的,至少在他们县,没有那个镇的集会规模能比的上。

  本来尉州镇就是一个大镇,全镇总人口超过了四十万。

  再加上镇政府所在的地方是三县交界处,这也就导致了,其它两个县的居民每逢集会的时候也会来这里赶会。

  每逢集会的时候,镇上都是人山人海的。

  这还只是平时的集会,如果赶到过年那段时间,每天镇上的人都拥挤不动。

  镇上的常驻人口有一万多,再加上十里八村的百姓,平时每次集会镇上都得有五六万人。

  如果是过年,这个数字还得增加四五倍。

  镇上东西大街长五公里,每次集会的时候,从这头到那头,全都是人。

  步行都的艰难的挪动,更别说是赶车了。

  赶车你更出不去。

  在九零年代,一个镇上都没有几辆汽车,赶会要么是步行,要么骑自行车,再或者套牛车。

  开四轮去赶会的,也只有过年村里人都去买年货的时候才有,平时根本就不多见。

  镇上除了一个东西大街之外,还有一个南北大街。

  只不过南北的大街就短了,整个南北大街的长度也不到一千米。

  而这不到一千米的南北的大街还和省道相重叠。

  说白了,就是省道从镇子的中间穿了过去。

  每逢集会的时候,镇上的十字路口总是堵满了各种拉货的货车。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十五年以后,新的省道从镇子的北边绕镇而过,那个时候,南北大街才没有再出现拥堵的情况。

  今天的集会原本是大姐一个人去的,去把家里这俩月攒的鸡蛋卖了,换些钱买一些油盐什么的。

  因为秦天的要求,所以最后加上了他。

  至于妹妹秦苒则被父母带到地里去了,父母在地里干活,秦苒就自己在地头和小黑阿黄玩耍。

  这种情况在九零年代的农村很常见的。

  至于说为什么不交给秦天的爷爷奶奶带。

  秦天的奶奶在五十岁的时候就过世了,那个时候秦天的妈妈好像才刚嫁过来。

  至于秦天的爷爷,去年去世的。

  出殡的那天,秦天记得特别清楚,他,还有他大伯家,二叔,三叔家的几个堂弟都被绑在了三叔家院子的楝树上。

  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他们的爷爷把他们带走。

  前世,他爷爷出殡的时候,也是这么做的。

  不过前世的时候,他们这一群小孩子啥也不知道,看到自己被绑在了树上,以为要干什么呢,全都哭了起来。

  一直哭到大人从坟地回来才给解开了。

  “弟弟,来把袋子给我吧,姐帮你背着。”

  赶会的路上,秦晴看秦天背在身上的布袋,心疼他,想要帮他拿着。

  “不用大姐,我不累,这东西晒干也也不重,我能行。”

  秦天拒绝了大姐,坚持要自己背着。

  或许因为空间的原因,别看秦天才五岁,但是他的力量没有两百斤也差不多了。

  家里装满了麦子的袋子,一袋差不多有一百二十斤左右,这么重的袋子他曾经试过,自己不是太吃力的就可以搬起来。

  不过这个秘密他谁也没有告诉,而是选择隐藏了起来。

  毕竟这太吓人了。

  小孩子聪明一些这个很正常,但是要是太变态了那就不正常了。

  十几斤重晒干的土鳖对于秦天来说根本就不算啥。

  “好吧,你要是累了就告诉姐一声,姐帮你背着。”

  今天赶集,秦天和大姐是步行去的。

  没有坐别人的牛车,也没有骑自行车。

  他们家一共就一辆自行车,被他父母下地的时候骑走了。

  秦家村距离他们镇上也不过六公里的路程,即便是步行,也就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而已。

  步行也是很快的。

  路上,步行的人很多。

  一眼望去,路上全都是,或步行,或赶着牛车,或者骑自行车去赶会的人。

  这个时候,地里还不算太忙,所以,大家也都趁着农忙之前去赶会买一些自己所需要的物品。

  不然,一等到进入五月份忙起来,再想去赶会,那机会就很少了。

  进入五月份就要开始在麦子地里栽套种的棉花了,栽完棉花麦子正是灌浆的时候,这个时候的麦子要严管的,不能干旱,也不能生虫子,不然麦子很容易减产的。

  等到六月初,又该撵场收麦子了。

  九零年代收麦子几乎全都是靠人力,人一镰刀一镰刀的割的,然后再赶着牛车拉倒场里。

  用打麦机打,或者用石磙碾压,把麦粒从麦穗之中弄出来。

  这个时期的麦忙,快的一般也要半个月,慢的得一个月。而且这个时候麦子可不是只打一遍,最少也要过两遍的,有的人家甚至过三遍,为的就是多打一点麦子。

  九零年,虽然家庭承包土地已经好些年了,但是粮食不够吃也是常有的事情。

  一方面是麦子的产量不如后世的高,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家里的孩子多,这个年代,在农村,几乎每家最少都是两个孩子起步,多的有七八个,十个以上的也有不少。

  还有第三个原因就是,这个时候粮食收了以后还需要交公粮的。

  不像后世,收麦子全都是机器,大型的收割机,快的话一天全都收完了,再慢,三天也能收完。

  那个时候公粮也早就取消了,不用交公粮,收的麦子不想往家里拉的话,可以直接去粮食收购点卖掉。

  但在九零年代可不行,粮食本身就不够吃呢,怎么会有人去卖。

  就像秦天他们家,一年最少有半年的时间,吃的白面里会掺一半的玉米面,不然的话粮食根本就不够吃。

  有人说玉米面好吃,健康。

  那是你吃的少,你只是偶尔的吃一顿,要是让你长年累月的吃试试,恐怕你早就受不了了。

  秦家村东边这条通往镇上的大路是一条宽十二三米的土路,而且还是那种淤土,一下雨特别黏脚的那种土。

  记得这条路修成柏油路要到九七年了,现在还全都是这种淤土。

  不过因为最近没有下雨,路倒是并不难走。

  路的两边都是已经长的一人抱粗的杨树,再两边则是一望无际绿油油的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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